义乌商报头版 | 燃气安全无小事 违规存放受处罚

时间:2023-07-08 09:21:12来源:义乌城市网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近日,市执法局稠江大队接群众举报:新屋二区有燃气运送人员在露天作业,存在安全隐患。获悉情况后,执法队员立即赶到现场,发现一辆黄色的瓶装燃气配送车停放在新屋二区,其周边放置着9个燃气空瓶。

在随后的检查中,执法队员发现在一处楼房地下室,叠放着28个15kg型燃气瓶和5个5kg型燃气瓶。从现场来看,该地下室为密闭空间,除了出口处的一扇铁门外,无任何窗户等送风口,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,后果不堪设想。

“这两天的气罐接单比较多,为图方便将未及时送达用户的燃气瓶暂时存放在地下室。”面对执法队员,当事人王某海拿出了其持有的送气工工作证解释道。“燃气安全马虎不得,不能为了多接单就忽视了安全隐患。”执法队员当场对其进行教育批评,并将现场42个燃气瓶进行暂扣。

根据燃气安全使用相关规定,地下室、半地下室、出租房单间、高层住宅、厨房与卧室未分隔、无自然通风和采光等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,严禁储存、使用瓶装液化气。上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属于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,将面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。目前,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
自2022年7月20日起,我市各瓶装液化气充装站、供应站点一律取消用户自提购气方式,统一由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,并实行免费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。瓶装液化气配送从公司到用户,不得在居住区中转停放。

执法部门提醒,燃气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,加强安全管理责任意识。燃气行业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开展燃气运输、配送等相关规范性经营活动。对于违法存储、充装、销售燃气等行为,执法部门坚持“发现一处,查处一处”,市民如发现类似行为,可拨打96150投诉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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